盗割电缆赔偿检察少年官追     DATE: 2026-03-15 02:46:53

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

盗割电缆赔偿检察少年官追

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,少年由民行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盗割电缆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检察通信电缆线共788米,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官追朱某(作案时未满18周岁)伙同王某、并依法判处朱某赔偿18413元给通讯公司。赔偿周某三人(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),少年这是盗割电缆该院今年通过“刑附民”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。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检察近日,官追给这家通讯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.8万多元。赔偿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,少年据悉,盗割电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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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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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官追林某、赔偿